中國民國刑法第241條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15
本院委員孫大千、費鴻泰等21人,為有效嚇阻不肖人士誘拐兒童及少年之情事,減少一般家庭因家中有未成年人口遭誘,而影響其正常生活及其後續所衍生之社會問題,爰擬具「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修正條文」,增加略誘未滿七歲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ㄧ之處罰,以嚇阻相關誘拐行為。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