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第三條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10/05/21
本院委員孫大千等 人,有鑑於社會變遷,受到全球化、人口結構改變的影響,外籍配偶在台人數逐年增多,其風俗文化與台灣全然不同,語言溝通與生活適應更成為外籍配偶最大的問題。我國雖自民國88年起即投入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與識字教育之工作,惟政出多門,主管機關機關權責及法規體系不一,實難有效輔導管理各類提供外籍配偶識字教育系統,亦難幫助外籍配偶改變處境或發展生命價值。爰為健全外籍配偶生活適應及識字教育體系,提出「國籍法第三條修正草案」,由內政部會同教育部共同訂定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之相關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