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孫大千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12
本院委員孫大千 等23人,鑒於現行刑事訴訟程序規定犯罪被害人之刑事追訴地位,於國家壟斷訴訟權後,對於犯罪被害人之權利救濟途徑顯有不足;我國法制下的犯罪被害人,僅為訴訟第三人的配角地位,其曾經享有的程序主導地位,在刑事訴訟演變的過程中逐漸受到剝奪,恐與憲法保障人權之精神有所扞格,誠有將現行制度進行微調之必要。在兼顧刑事訴訟之目的即發現真實、保障人權,並確保犯罪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考量下,本席等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追訴的每個階段所享有之權利,賦予其程序參與權及意見陳述權,以建構加害人及被害人對話和解的平台,期使動盪的法秩序盡速回歸和平。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