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體委會提昇為體育部層級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11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黃委員志雄等15人,針對行政院會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體委會預計將被裁併入教育部,但統籌體育發展中央負有絕對的責任,應落實完善的體育政策,且應賦予體育組織完全的發展空間。爰此,建請行政院在大幅進行組織改造之際,體委會非但不應被裁併,更要提昇為「體育部」層級,以符政府推動體育政策改革之決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針對行政院會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行政院體委會預計將被裁併入教育部,而近年雖有新成立的「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但「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至今仍未通過,該單位未依法設置,且無獨立預算權責,導致機關預算違法隱藏於其他預算中,成為國家的「黑機關」。如果體委會再遭裁併,會造成體制內專責組織裁減,而體制外機關運作成為體育發展的重心,如此不但規避了立法院監督,更無法評估其運作成效,對體育政策發展勢必造成莫大的損失。
二、一般認為,體育因有「育」字,所以終究脫離不了「教育」的範疇,但體育發展至今,已經不僅僅是體能教育而已,體育除了全民健康之培養外,尚有職業體育、競技體育等非屬教育之議題,甚且因為體育競技能吸引大量的人氣熱潮,而漸漸有了商業經營的傾向。因此,體育所涵蓋的範圍已明顯非僅隸屬於教育管轄之內。
三、我國外交政策已經遭遇困境,唯有透過體育運動,才能開闢民間外交的第二管道,凝聚民心士氣,且馬英九總統上任之後,也數度在公開或是非公開的場合,宣導他支持推動體育運動的理念。爰此,建請行政院在大幅進行組織改造之際,體委會非但不應被裁併,更要提昇為體育部層級,以符政府推動體育政策改革之決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楊仁福、蔡錦隆、紀國棟、蔣孝嚴、邱鏡淳、廖國棟、林建榮、孔文吉、朱鳳芝、林滄敏、陳淑慧、吳清池、李嘉進、廖正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