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台灣興建專屬跆拳道場館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9/11/10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黃委員志雄等 11人,針對近年來跆拳道一直是台灣在國際運動場上的重點奪金項目,但長期以來卻沒有為跆拳道興建專屬的場館,鑒於韓國以建立「國技院」做為該國發展跆拳道的基礎,也成功拓展為世界跆拳道主要中心,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應以韓國模式作為借鏡也為台灣興建專屬跆拳道場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2009年台北聽奧,跆拳道選手為台灣奪得第一面金牌,意義非凡;2004年雅典奧運,台灣跆拳道運動史無前例的為台灣奪下歷史性的兩面金牌,近年來跆拳道一直是台灣在國際運動場上的重點奪金項目,但長期以來卻沒有為跆拳道興建專屬的場館。
二、鑒於韓國以建立「國技院」做為該國發展跆拳道的基礎,成為世界跆拳道總部並在跆拳道行政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並透過競爭表現與示範活動來展現,例如證照晉級、培育教練、技巧研究與發展與公共關係等,進而成功拓展為世界跆拳道主要中心。
三、爰此,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應以韓國模式作為借鏡也為台灣興建專屬跆拳道場館,並將此場館做為跆拳道專屬的行政、賽務、歷史文物、國際交流及培養優秀選手中心等功能,期能以專業的環境條件裨益國手的潛能發揮,為國家體育發展打造新的里程碑。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黃志雄
連署人: 黃義交、簡東明、盧秀燕、江義雄、黃昭順、李復興、李明星、吳育昇、吳清池、楊仁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