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在家自學生升學權益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09/12/15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黃委員志雄 等人,鑑於我國參與在家自學人數從十二年前的四位,快速成長至今年已經突破四位數。為保障這些孩子之受教權,政府於88年修法規定家長有權為子女選擇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然而,近來有地方政府假「高中職免試入學」需採計在校成績之名,要求設籍學校強迫自學學生參加校內定期評量,以作為自學學生的在校表現分數。如此要求事實上已違反教育部所宣稱「學生在校表現並非面試入學必要條件」。爰要求教育部應要求各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立即停止強迫自學學生參加校內定期評量之行為,以尊重家長的教育選擇權與孩子受教權,並針對自學學生面對未來「高中免試入學」制訂明確入學方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近來有地方政府假「高中職免試入學」需採計在校成績之名,要求設籍學校強迫自學學生參加校內定期評量,以作為自學學生的在校表現分數。但根據教育部「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說帖」指出「學生在校表現並非免試入學之必要條件」。立法院于98年11月6日三讀通過高級中學法與執業學校法修正案,將全國高中職的入學方式交由教育部統籌處理,顯見教育部責無旁貸,應要求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立即停止強迫自學學生參加校內定期評量以尊重家長的教育選擇權與孩子受教權。
二、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其立意為讓國中階段可脫離應試教育,讓孩子在沒有考試壓力下自由、多元發展,對於實施多元教育十餘年的在家自學算是一大利多;但教育部卻未善盡維護在家自學學生之高中免試入學的權益。
提案人:黃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