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視力保健向下延伸至學齡前孩童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03/30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黃委員志雄、吳育昇、盧秀燕、郭素春、陳秀卿等29人,鑒於我國學童近視比率居高不下,大約有六百萬人罹患近視,其中國小一年級近視率將近20%,到了高中則是高達85%,基於近視係不可回復之缺陷,亦是國民健康非常重要的指標,故凡與學齡前及國小學童接觸者均有加強保護學童視力之責任。為有效遏止國民視力狀況持續惡化,爰要求教育部與衛生署等相關單位取採積極作為,將視力保健向下延伸至學齡前孩童,以抑制台灣國中小學生罹患深度近視狀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依據歷年委託進行的「六至十八歲學生屈光狀況調查」結果顯示,台灣近視罹患情形有三大特點:第一、發生得早;第二、盛行率高;第三、高度近視比率高。根據研究顯示越早產生近視,近視增加越快,所以近視的預防越早越好,應提前至5歲。
二、高度近視患者的眼球,常因眼軸過長、球壁變薄、組織變弱,而容易引起視網膜剝離、黃斑部出血、後極部退化、白內障、青光眼等併發症,導致失明。據估計六百度以上近視發生近視併發症的機率是一般人的六十倍,由此可知,高度近視將是我國人失明的主因。令人憂心的是,國人對近視的瞭解,仍停留在「近視屬眼屈光異常」,甚至「戴眼鏡等於近視眼」等舊觀念,或新潮地期望「近視可藉開刀(雷射)治癒」。所以家長、老師常誤認為近視不需防治,也無法防治,致未太注重視力保健。
提案人:黃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