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臨時提案-有機食品標示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30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黃委員志雄等 人,鑒於近年來國人健康飲食越來越受重視,有機食品日益風行。雖然管理有機農產的「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日前已經通過,然有機食品之認證標章仍混淆不清,市面產品雖未有認證標章,卻仍宣稱安全有機,未免民眾面對市售琳瑯滿目的有機食品,難以判斷其真偽,爰此要求農委會等主管機關應加強宣導,並積極查驗市面上相關有機食品,以維護消費者應有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有機食品(Organic Food)」安全、無毒害的形象深植人心,造成銷售單價高、消費量年成長率高達25%的市場奇景。也使得越來越多產品紛紛自我標榜為有機食品,以達魚目混珠的牟利之圖。有鑑於民眾的消費及健康權利可能因此而受損,農業及衛生主管機關應對有機食品的相關標準多所研議,用以建立標準規範查驗台灣有機食品之認證,以保障消費者應有權益。
二、近幾年吹起有機食品風潮,民眾選擇食用有機食品皆以健康安全為最主要出發點,但市面上許多產品名稱標示不明,成分也沒有達到有機的標準,仍宣稱為「生機」、「有機」食品,消費者容易混淆,也不確定是否購買到真的有機產品,有損消費者應有權益。雖有「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管理有機食品之認證,然市面上仍充斥標示不清或不實之情形,農委會、衛生署、消保單為等主管機關應加強宣導,並積極查驗市面上相關有機食品,以維護民眾健康權利。
提案人:黃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