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臨時提案-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
刊載者:黃志雄委員
刊載日期:2010/12/14
【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黃委員志雄等人,鑒於教育部為推動「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因此將媒和率納入學校獎補助款之績效評定,然而實務上升學率與就業率較高之大專院校,其畢業生於畢業後多數皆能順利就業或升學,故媒和率相對無法達成教育部要求,造成此類大專院校無法獲得教育部應有之獎補助。爰此要求教育部修改「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不盡合理之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過去大專院校獎補助評定為依據各校師生人數、財務健全程度、辦學績效等與教學相關的指標來衡量學校的成效,而予以分配獎補助款。今年教育部發佈推動「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並依各大專院校媒合畢業生參與10k方案的情形,納入獎補助績效評定。
二、教育部為推動「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因此將媒和率納入學校獎補助款之績效評定,然而實務上升學率與就業率較高之大專院校,其畢業生於畢業後多數皆能順利就業或升學,且教育部之執行計畫於9月開始,其部分學生也已順利升學與就業,故媒和率相對無法達成教育部要求,造成大專院校無法獲得教育部應有之獎補助,顯見此計畫之執行有其不公平之處。
提案人:黃志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