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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三讀通過! 刊載者:黃淑英委員 刊載日期:2009/01/16

98/1/12 立法院三讀通過「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修正案,黃淑英委員發表三讀感言時表示,將「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之名稱修正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將遭逢變故的男性單親納入,以期更妥善的照顧弱勢家庭,是一實際且進步的修法。2000年婦女團體推動制定本條例,主要是考慮女性有其因傳統社會性別不平等所造成之不利的特殊境遇。且自通過以來,對弱勢婦女的確發揮了雨天撐傘的功能,然近年由於社會變革,許多遭到變故的男性單親家庭也有緊急扶助的需求;再者,這幾年來,婦女團體和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致力於推動性別主流化,在此精神之下,特定條例的規定也有調整的必要。不過,黃淑英委員強調除了將來各地方政府執行時應顧及性別主流化的精神,在預算編列與執行上,不應該排除婦女的福利預算,以嘉惠更多弱勢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