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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3/28

提案名稱: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法名稱:所得稅法

會期:07屆01期05次

提案日期:970328

提案影像:0043-0044

提案編號:225委7865

主提案:周守訓 ;楊麗環;林建榮 ;趙麗雲;吳育昇 ;張嘉郡 ;潘維剛;黃志雄;蔡煌瑯;楊瓊瓔

連署提案:陳亭妃 ;江玲君 ;林鴻池;林明溱 ;侯彩鳳;黃健庭 ;黃義交;羅淑蕾;林滄敏;郭玟成;紀國棟;劉盛良 ;李明星 ;李慶安 ;張花冠 ;吳敦義 ;林正二 ;吳清池;陳根德 ;盧嘉辰;簡東明;黃昭順;呂學樟;陳福海;孫大千 ;蔣孝嚴

提案內容:

立法院第 7 屆第 1 會期第 5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225號 委員提案第7865號

案由:本院委員周守訓、場麗環、林建榮、趙麗雲郡、潘維剛、黃志雄、蔡煌瑯、楊瓊瓔等 36 法第三十六條,將企業對體育活動之捐贈,和除額及當年度費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吳育昇、張嘉人,修正所得稅列為所得稅列舉

說明:

一、修正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

二、鑒於發展國民體育並鼓勵全民參與之重要性,增列將企業捐贈體育活動之經費,列為列舉扣除額及當年度費用,以減免所得稅負擔方式提供實質誘因,以鼓勵參與體育發展。

提案人:周守訓 楊麗環 林建榮 趙麗雲 吳育昇

張嘉郡 潘維剛 黃志雄 蔡煌瑯 楊瓊瓔

連署人:陳亭妃 江玲君 林鴻池 林明溱 侯彩鳳

黃健庭 黃義交 羅淑蕾 林滄敏 郭玟成

紀國棟 劉盛良 李明星 李慶安 張花冠

吳敦義 林正二 吳清池 陳根德 盧嘉辰

簡東明 黃昭順 呂學樟 陳福海 孫大千

蔣孝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