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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04/22

提案名稱:消防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

法名稱: 消防法

會期: 07屆01期07次

提案日期: 970422

提案影像: 0001-0002

提案編號: 1301委7912

主提案: 丁守中;趙麗雲

連署提案: 鄭麗文;楊仁福;徐耀昌;陳福海;林正二 ;黃義交;盧秀燕 ;簡東明;張嘉郡 ;盧嘉辰;吳育昇 ;潘維剛;李嘉進 ;楊麗環;劉盛良 ;費鴻泰;江義雄;江玲君 ;李紀珠 ;林建榮 ;曹爾忠;林明溱 ;吳清池;朱鳳芝;林德福;陳根德 ;楊瓊瓔;吳敦義

提案內容:

立法院第 7 屆第 1 會期第 7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 1301 號 委員提案第 7912 號

案由:本院委員丁守中、趙麗雲等 30 人,鑑於現行消防法未將液化石油氣之管理納入規範,對公共安全與消費者權益之維護(如灌裝逾期鋼瓶、斤兩不足之責任歸屬問題),勢將出現漏洞與缺失。為維護公共安全與消費者權益,爰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之二 J 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鑑於液化石油氣發生公安事件時有所聞,有必要立法確保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之安全管理。

二、目前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同時分別向數家分裝場灌裝的情形甚多,在分裝場業者良莠不齊、非法零售業者充斥市場、現行消防法未將液化石油氣之管理納入規範的情形下,灌裝逾期鋼瓶與斤兩不足等沈病,將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三、為彌補現行法令對液化石油氣產業營運管理之不足,並維護公共安全與消費者權益,特提出消防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規範液化石油氣零售業者備置容器儲存場所管理資料、容器管理資料、用戶資料、液化石油氣分裝場業者灌裝證明資料、安全技術人員管理資料、用戶安全檢查資料、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定期向轄區消防機關申報。

提案人:丁守中 趙麗雲

連署人:鄭麗文 楊仁福 徐耀昌 陳福海 林正二

黃義交 盧秀燕 簡東明 張嘉郡 盧嘉辰

吳育昇 潘維剛 李嘉進 楊麗環 劉盛良

費鴻泰 江義雄 江玲君 李紀珠 林建榮

曹爾忠 林明溱 吳清池 朱鳳芝 林德福

陳根德 楊瓊瓔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