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8/11/07
提案名稱: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
法名稱: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會期:07屆02期08次
提案日期:971107
提案影像:0063-0064
提案編號:23委8495
主提案:賴士葆;羅淑蕾
連署提案:費鴻泰;簡東明;吳清池;廖正井;陳杰 ;紀國棟;陳淑慧 ;張碩文;蔡正元;黃昭順;潘維剛;李慶華;楊瓊瓔;林建榮 ;曹爾忠;李鴻鈞 ;鄭金玲;楊仁福;陳福海;翁重鈞 ;劉銓忠;郭素春 ;蔡錦隆;吳敦義 ;李嘉進 ;趙麗雲;林滄敏;張慶忠;鄭汝芬;林明溱 ;李乙廷;洪秀柱 ;孔文吉 ;李明星 ;鍾紹和 ;蕭景田;盧嘉辰;江義雄;林炳坤 ;吳志揚;羅明才 ;周守訓 ;朱鳳芝;李復興;黃志雄;孫大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