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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10

提案名稱:大學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法名稱:大學法

會期:07屆03期08次

提案日期:980410

提案影像:0055-0056

提案編號:870委8873

主提案:吳清池;潘維剛;江義雄;趙麗雲;吳育昇 ;賴清德 ;黃志雄

提案內容:

立法院第 7 屆第 3 會期第 5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 870 號 委員提案第 8873 號

案由:本院委員吳清池、濟維剛、江義雄、趙麗雲、吳育昇、賴清德、黃志雄等 3o 人,針對兩性平等議題已成為現在社會之主流意識,兩性工作平等之保障亦為目前社會各界所關心之重大議題。為大學法中規定得視各學科、系所、學院、學程之需要延長修業年限,但現行大學法中並未配合對婦女學生做出修正,十分不合理。因此,對於在大學法中增列保陣婦女學生從事研究工作之就讀權利,爰特提出「大學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為因應目前社會上兩性社會性別意識要求,爰擬具「大學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得延長修業期限,以保障學生婦女的從事研究工作之就讀權利。(修正條文第二十六條)

提案人:吳清池 潘維剛 江義雄 趙麗雲 吳育昇

賴清德 黃志雄

連署人:高志鵬 李俊毅 柯建銘 盧嘉辰 羅淑蕾

蔡錦隆 廖正井 孔文吉 薛 凌 郭素春

黃昭順 李明星 廖國棟 楊仁福 楊瓊瓔

徐少萍 劉盛良 邱鏡淳 黃淑英 朱鳳芝

吳清池 羅明才 林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