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04/24
提案名稱: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法名稱:國民年金法
會期:07屆03期10次
提案日期:980424
提案影像:0057-0058
提案編號:1578委8935
主提案:鄭汝芬;侯彩鳳;鄭麗文;林鴻池;鄭金玲;陳淑慧 ;黃義交;鍾紹和 ;陳福海;黃志雄;趙麗雲;江玲君 ;費鴻泰
提案內容:
立法院第 7 屆第 3 會期第 10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 1578 號 委員提案第 8935 號
案由:本院委員鄭汝芬、侯彩鳳、鄭麗文、林鴻池、鄭金玲、陳淑慧、黃義交、鍾紹和、陳福海、黃志雄、趙麗雲、江玲君、費鴻秦等 43 人,有鑑於遭受家庭暴力之配偶,仍有繳納施暴配偶所績欠國民年金保費及罰鍰之義務,衡諸常情,並不合理,爰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鄭汝芬 侯彩鳳 鄭麗文 林鴻池 鄭金玲
陳淑慧 黃義交 鍾紹和 陳福海 黃志雄
趙麗雲 江玲君 費鴻泰
連署人:廖國棟 徐少萍 陳 杰 林正二 林明溱
洪秀柱 張嘉郡 盧嘉辰 劉盛良 朱鳳芝
孔文吉 廖正井 吳敦義 李嘉進 李明星
帥化民 江義雄 陳秀卿 呂學樟 楊瓊瓔
黃昭順 劉銓忠 簡東明 林建榮 蔣孝嚴
吳清池 邱議瑩 陳根德 孫大千 紀國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