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09/11/13

提案名稱: 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名稱: 老人福利法

會期: 07屆04期09次

提案日期: 981113

提案影像: 0069-0074

提案編號: 1619委9359

主提案: 鍾紹和 ;鄭金玲;周守訓 ;陳秀卿;趙麗雲;林鴻池

提案內容:

立法院第 7 屆第 4 會期第 9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1619 號 委員提案第 9359 號

案由:本院委員鍾紹和、鄭金玲、周守訓、陳秀卿、趙麗雲、林鴻池等 25 人,鑑於高齡化社會的來臨,近些年來因為社會變遷,老人問題層出不窮,國內發生老人虐持案件有逐年增加趨勢,突顯老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性。爰此,特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的統計,我國高齡人口於 1 993 年 9 月達到 148 萬人,約占總人口的 7.1 % ,已超過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訂定的 7 %指標,正式成為一個「高齡化社會」。自 1993 年起我國 65 歲以上老人所占比例持續攀升,至 2008 年底已達 10.4 % ,老化指數為 61.5 %。高齡化的社會與人口的轉型無疑地會帶給社會極大的衝擊,而老人所需的相關福利服務需求也就日益增加。

二、由於社會快速變遷中,家庭結構、社會型態及社會價值觀均有了重大改變;在核心家庭日增,傳統敬老尊賢觀念式微之下,老人地位亦日益低落,遭受虐待、疏忽或遺棄案例與日劇增。依據內政部統計,全國老人保護人數由 2006 年的 2,186 人、2007 年的 2,321 人,增至 2008 年的 3,067 人。由上開數據顯示,國內滿 65 歲以上的老人被遺棄、虐待及疏忽的人數在逐年增加中。

三、與本國同為老年化國家的日本,為因應大量老人福利服務之需求,於 1963 年之後相繼制定「老人福祉法」、「老人保健法」、「介護保險法」等法律;又爰於老人被虐待事件,層出不窮,為了保護老人生存尊嚴,於 2005 年制定「高齡者虐待防止法」,對於所謂虐待的定義與類型、國家以及地方及國民的責任、緊急安置、對養護者之支援等均有詳細規定,雖然我國國情與日本未盡相同,但其立法內涵及特色,值得我國參考。

四、綜上所述,鑑於高齡化社會的來臨,近些年來因為社會變遷,老人問題層出不窮,國內發生老人虐待案件有逐年增加趨勢,凸顯老人保護工作的重要性。爰此,特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鍾紹和 鄭金玲 周守訓 陳秀卿 趙麗雲

林鴻池

連署人:陳淑慧 林建榮 孫大千 江義雄 紀國棟

張嘉郡 翁重鈞 羅明才 吳清池 吳育昇

劉盛良 江玲君 簡東明 顏清標 徐少萍

楊仁福 盧秀燕 侯彩鳳 孔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