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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03/26

提案名稱: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法名稱: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會期: 07屆05期06次

提案日期: 990326

提案影像: 0063-0064

提案編號: 1777委9575

主提案: 羅明才 ;陳秀卿;趙麗雲

提案內容:

立法院第 7 屆第 5 會期第 6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1221 號 委員提案第 9564 號

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陳秀卿、趙麗雲等 23 人,鑒淤今日「塑膠貨幣」蓬勃發展,許多業者陸續投入電子票證業務,含括高單價商品及服務,如高鐵儲值卡、台鐵晶片儲值卡等,今電子票證儲存金額限額一萬元已明顯不符社會需求,特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限額提高至三萬元,以符社會潮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塑膠貨幣」已於國內蔚為風行, Icash 卡、 MOS 卡、星巴克隨行卡等琳瑯滿目,今(民 99 )年四月起悠遊卡也將變身為塑膠貨幣,在其發行量高達 1 600 萬張以及 icash 卡發行量達 740 萬張等加持下,於可見之未來台灣人人勢必再多幾張卡。

二、「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於民國 98 年 l 月 23 日公告施行後,眾多業者陸續投身電子票證業務,如高鐵、台鐵等,含括許多高單價商品與服務,然現行電子票證儲存金額限額一萬元,明顯不符社會大眾需求,故提高限額至三萬元,以達順應民意、符合社會潮流。

提案人:羅明才 陳秀卿 趙麗雲

連署人:蔡錦隆 李明星 吳清池 張嘉郡 黃偉哲

朱鳳芝 楊仁福 侯彩鳳 蔡正元 簡東明

盧秀燕 江義雄 丁守中 帥化民 呂學樟

劉盛良 孔文吉 徐少萍 孫大千 林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