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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0/11/05

提案名稱: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法名稱: 所得稅法

會期: 07屆06期07次

提案日期: 991105

提案影像: 0093-0100

提案編號: 225委9980

主提案: 趙麗雲;吳育昇 ;楊瓊瓔;呂學樟;丁守中;潘維剛;陳秀卿;周守訓

提案內容:

立法院第 7 屆第 6 會期第 7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225 號 委員提案第 9980 號

案由:本院委員趙麗雲、吳育昇、楊瓊瓔、呂學樟、丁守中、潘維剛、陳秀卿、周守訓等 36 人,有鑑於台灣社會的高齡化已儼然成形,然正規教育學習時間即便以大專畢業為度約 16 年,尚不及國人平均餘命 1 / 5 。以現今社會變遷及知識更新之快速,民眾為因應多變的環境勢必需要持續不斷的學習,方得以適存並保持社會競爭力。為了提高全民終身學習的意順,政府亟須思考設定更有效的學習誘因,爰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 , +七條,於特別和除額中新增之 6 「終身學習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除第三目之 5 情形外之終身學習支出,其項目經財政部核定認可者,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五千元為限」,以資鼓勵民眾繼續進修,達成「終身學習法」所揭葉鼓勵全民終身學習之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台灣社會的高齡化已儼然成形,然正規教育學習時間即便以大專畢業為度約 16 年,尚不及國人平均餘命 1 / 5 。以現今社會變遷及知識更新之快速,民眾為因應多變的環境勢必需要持續不斷的學習,方得以適存並保持社會競爭力。為了提升全民終身學習的意願,政府亟須思考更有效的學習誘因。

二、美國雖是高稅賦的國家,但在教育減稅上卻是毫不吝惜,除制定了多項教育福利免稅、學費扣除和學費扣抵等法規之外,為了鼓勵民眾繼續接受較高的教育(含非學位課程),另制定了「終身學習扣抵」辦法( Lifetime leaming credit ) ,扣抵項目不限於大學或研究所必須學位的課程,只要是在符合稅法規定的教育機構進修的課程都可申報。

三、爰參考美國的作法,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於特別扣除額中新增之 6 「終身學習特別扣除: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除第三目之 5 情形外之終身學習支出,其項目經財政部核定認可者,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五千元為限」,以資鼓勵民眾繼續進修,達成「終身學習法」所揭華鼓勵全民終身學習之目標。

提案人:趙麗雲 吳育昇 楊瓊瓔 呂學樟 丁守中

潘維剛 陳秀卿 周守訓

連署人:鄭金玲 江義雄 吳清池 林滄敏 紀國楝

張嘉郡 鍾紹和 馬文君 簡東明 郭素春

蔡正元 劉盛良 徐少萍 楊仁福 林建榮

江玲君 羅明才 蕭景田 侯彩鳳 帥化民

盧秀燕 林明溱 陳 杰 蔣孝嚴 羅淑蕾

林鴻池 徐耀昌 黃義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