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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法增訂第八條之二條文草案 刊載者:趙麗雲委員 刊載日期:2011/02/22

提案名稱:職業學校法增訂第八條之二條文草案

法名稱:職業學校法

會期:07屆07期01次

提案日期:1000222

提案影像:0103-0104

提案編號:988委10263

主提案:趙麗雲;陳淑慧 ;蔣乃辛;蔡錦隆;陳秀

提案內容:

立法院第 7 屆第 7 會期第 1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988 號 委員提案第 10263 號

案由:本院委員趙麗雲、陳淑慧、蔣乃辛、蔡錦隆、陳秀卿等 20 人,有鑑於延長國民教育義務已為世界趨勢,且推動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二十多年來台灣社會各界的共識與期待,亦是我國長期以來研議、規劃及試辦的重要教育政策。會以去( 99 )年度召開的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決議,教育部將成立十二年國教跨部會專案小組,行政院成立跨部會推動委員會,說國民教育向下延伸或向上延長,以及具體落實的時程審慎研議。是以,十二年國教全面試辦、實施的契機已然成形。爰提案增列職業學校法第八條之二「為規劃及試行國民基本教育延長年限,有關職業學校得予配合之學區劃分、學校分布、教育資源調整、入學方式、學費補助、課程內容及師資培育等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後定之」,俾職業學校的之學區劃分、學校分布、教育資源調整、入學方式、學費補助、課程內容及師資培育等事項,在十二年國民教育規劃試行階段有明確的法源依據。

提案人:趙麗雲 陳淑慧 蔣乃辛 蔡錦隆 陳秀卿

連署人:郭素春 盧嘉辰 林建榮 江義雄 李明星

潘維剛 蔡正元 吳清池 朱鳳芝 吳育昇

徐少萍 紀國楝 張嘉郡 蔣孝嚴 馬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