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國訓中心建置問題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09/06/02
案由: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30人,鑒於體委會重要職責即是規劃國家體育運動事業及培育優秀國家選手,然而近年來體委會辦理國家運動園區-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設置計畫,其先前規劃即未臻周詳,且籌設過程也未依規定提報內容,行政過程粗糙草率。再則對於行政院回覆之審議意見也未見積極辦理修正,委外規劃成果欠缺效率。經查,監察院已對體委會國家選手訓練中心之籌備計畫延宕提出糾正,為有效監督體委會預算執行與督促其盡速建設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讓我國優秀選手享有獨立專業訓練空間,爰提案要求體委會針對國家選手訓練中心籌設計畫,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與本年度工作進度,俾使預算確實執行,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