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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提案─短期促進就業方案問題 刊載者:蔣乃辛委員 刊載日期:2009/05/26

案由:

本院委員蔣乃辛、侯彩鳳等15人,鑒於行政院「促進短期就業方案」政策,開辦「協助商圈、市場調查、環境整治及商工資訊系統服務計畫」,有助於活絡地方商圈、維護公有市場環境,對於促進地方整體發展亦具有重要意義。然該計畫僅為期六個月,人力培訓並非一蹴可即,若六個月到期即結束計畫,恐形成人力資源浪費,亦失去原先欲減緩失業、帶動經濟成長之美意。為有效運用人力資源並且達到減緩失業之目標,本席建請經濟部將該計畫展延半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