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江玲君、楊瓊瑛、郭素春等19人,針對科技高度發達,網路已與民眾生活產生巨大的相互連結與依賴,綜觀目前的大型平台網站在加入會員時,這些網站都要求入會者必須填寫詳盡的個人資料,以方便網路的管理與維護,事後會員想退會要求刪除個資卻遭網路業者拒絕,此舉如同賣身契,嚴重損害民眾的合法權益。為有效維護民眾合法的網路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修正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網路平台業者不得拒絕會員於退回時,所提出刪除個資之要求, 並儘速訂定網路業者與會員定型化契約,有效保障民眾的權益。 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根據本席瞭解,在網站登(加)入會員,事後想取消個資卻遭業者拒絕,有如簽下網路賣身契。有九成一業者要求民眾填多項個資,四成五無法刪除個資,帳號遭盜用,還得自負法律責任,本席呼籲智財局要重視此一問題,儘速提出行政院版的個資法修正案。
二、消基會調查發現,Yahoo!奇摩、露天拍賣、PChome online、新浪網、yam天空、東森購物網路商城、shopping99網路購物、momo富邦購物網、金石堂網路書店、誠品網路書店、博客來網路書店,共十一家網路會員資訊,有Yahoo!奇摩、PChome online、新浪網、yam天空、shopping99網路購物五家業者無法讓消費者取消帳號。上述業者的行為有明顯的違法,嚴重損害民眾的合法權益,智財局應儘速查明與檢討。
三、為有效維護民眾合法的網路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修正相關法律規定,要求網路平台業者不得拒絕會員於退回時,所提出刪除個資之要求, 並儘速訂定網路業者與會員定型化契約,有效保障民眾的權益。
提案人:蔣乃辛、江玲君、楊瓊瑛、郭素春、陳秀卿
連署人:劉盛良、吳育昇、陳淑慧、徐少萍、黃昭順、吳清池、趙麗雲、鍾紹和、林鴻池、
羅明才、黃志雄、趙麗雲、盧嘉辰、簡東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