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蔣乃辛、郭素春、陳秀卿委員等26人,有鑑於自然人憑證自92年4月30日開始發證,但到99年5月6日為止共計發行1,917,757張,僅佔總人口的8.3﹪,若以年來計算,每年只發行20萬張左右,根本無法普及。根據民眾向本席陳情結果,民眾使用率不高,一年只有納稅時使用一次,加上申請與換發費用太高(275元),功能無法與民眾日常生活相結合,使民眾申請與使用自然憑證的意願低。為提升自然憑證的使用率,發揮簡政便民的功效,本席要求行政院針對申發自然人憑證費用免費;成立「自然人憑證應用推廣小組」,研議與身份證、健保卡及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業務相結合,加強推廣與宣導自然人憑證的功能與使用方法;簡化各項發證作業規定或程序之流程,讓民眾隨到、隨辦、隨領,並延長使用年限。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有鑑於自然人憑證自92年4月30日開始發證,除作為網路身分識別證明,更可確保網路資料傳輸安全,及簡化行政作業流程及提升為民服務效率的目的,自然人憑證最近三年申請核發張數:96年:247,313張、97年:259,911張、98年:278,629張,截至98年目前自然人憑證核發張數:1,868,786張,截至目前自然人憑證已廢止張數:222,806張,到99年5月6日為止共計發行191,7757張,僅佔總人口的8.3﹪,且這是累計七年的總發行量,若以年來計算,每年只發行20萬張,根本無法普及。
二、 根據民眾向本席陳情結果,1.民眾使用率不高,一年只使用一次,那就是納稅時;2.民眾除了知道納稅時可以知道財產收入外,根本不知道其他功能與使用方法;3.申請與換發費用太高(275元),比健保卡貴75元(200元);4.並不是每個家庭都有電腦。綜合上述原因,使民眾申請與使用自然憑證的意願非常低,完全與政府當初推動自然憑證的目的相反。
三、 為提升自然憑證的使用率,發揮簡政便民的功效,本席要求行政院針對申發自然人憑證費用免費;成立「自然人憑證應用推廣小組」,研議與身份證、健保卡及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業務相結合,加強推廣與宣導自然人憑證的功能與使用方法;簡化各項發證作業規定或程序之流程,讓民眾隨到、隨辦、隨領,並延長使用年限為二十年。
提案人: 蔣乃辛、郭素春、陳秀卿
連署人: 王進士、黃志雄、吳育昇、蕭景田、趙麗雲、潘維剛、陳淑慧、簡東明、孔文吉、林鴻池、鄭金玲、吳清池、徐少萍、林建榮、蔣孝嚴、羅明才、江玲君、劉盛良、黃義交、蔡正元、羅淑蕾、呂學樟、朱鳳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