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本院委員劉建國、高志鵬、葉宜津、陳明文、蘇震清、余天、黃偉哲、陳瑩、邱議瑩等26人,有鑒於每逢秋冬之交,東北季風強勁、吹襲我國中南部及東部沿海縣市。其時恰逢台灣溪河枯水期、河床裸露,在季風強勁吹襲下引發揚塵,致使居民日常生活高度受擾,兼且好發呼吸道、肺部、眼部及皮膚疾病。盱衡現狀,在季節性沙塵暴及季風吹襲引發揚塵的共伴效應下已造成我國中南部及東部沿海縣市面臨「沙塵害」,損害人民身體健康、造成人民財產損失。故此,本席爰擬「災害防救法」條文修正草案,將「沙塵害」納入本法,以為即時救應。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有鑒於每逢秋冬之交,東北季風強勁、吹襲我國中南部及東部沿海縣市,活躍季節為每年10月至隔年4月,其中以濁水溪,卑南溪、高屏溪、大安溪、大甲溪、花蓮溪下游等鄰近鄉鎮最為嚴重,造成當地居民生活上食衣住行各方面受到極大困擾。
二、以雲林地區為例,每逢東北風起,當地居民便猶如生活在「呷飯攪沙」的環境中,離家外出不到30分鐘全身頭髮衣物都蒙上一層惱人的沙塵,簡直達到了張口閉口都是沙的地步。此外鄰近的台中、彰化縣市,以及東部的台東縣也面臨極為嚴重的揚塵災害。凡鄰近溪畔的住家,不論是擺放室外的車子、室內的家具、地板,但逢風起,幾乎時時佈滿沙塵。
三、根據醫療研究數據顯示:當空氣中的大氣懸浮微粒超過150(微克/立方公尺)即對健康產生影響,會造成皮膚炎、耳道炎、角膜炎、肺炎、過敏、氣喘、呼吸道…等等相關之疾病。在2009年11月初,雲林、台東、嘉義、台中等地測得空氣污染指標(PSI)部分已超過300、達到極為嚴重的標準;而其中雲林地區測得的大氣懸浮微粒數值更是超過2000、已經破表,對於當地居民的身體健康造成相當嚴重的威脅。
四、有鑑於我國「災害防救法」已制訂經年、但逢重大災害造成台灣受創即可據此啟動快速救應及後續回復措施。而今揚塵問題儼然成災,復觀現行制度下各行政機關分散作為均不見成效,故本席爰擬本法修正條文,將「沙塵害」項目納入本法,以生即時防救之效。
提案人:劉建國、高志鵬、葉宜津、陳明文、蘇震清、余天、黃偉哲、陳瑩、邱議瑩
連署人:管碧玲、賴坤成、李俊毅、郭榮宗、林淑芬、陳節如、薛凌、蔡同榮、簡肇棟、潘孟安、蔡煌郎、王幸男、黃淑英、涂醒哲、田秋堇、翁金珠、黃仁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