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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正式推出! 刊載者:江惠貞委員 刊載日期:2013/12/06

案由:

本院委員江惠貞,鑑於我國國民平均壽命延長,且生育率持續降低,於西元一九九三年正式邁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所稱,老年人口超過百分之七之「老人國」。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迄西元二00九年底已達百分之十點六,至西元二0五一年更將高達約百分之三十七。人口老化伴隨疾病型態慢性化、健康問題障礙化、照護內容複雜化、照護時間長期化等問題。此外,家庭结構的改變更使家庭中能執行照護失能者的人力短缺。

長期照護即係針對不分年齡、身分別、障別之身心失能,且有長期照護需求者,提供其所需之社區式、居家式及機構式的照護服務。在需求增加的同時,為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的發展,確保服務品質,保障接受長期照護服務者之尊嚴及權益,並使長期照護制度具有足備的法源基礎,相關法規之訂定確有其必要性,爰擬具「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