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本院委員江惠貞,鑒於近年市場利率連續走低,然92年至97年期間辦理勞保紓困貸款的勞工,如因一時經濟困難,無法按期償還本息,須負擔逾期利率高達3.285%至4.475%,與99年貸款勞工逾期利率2.9%差距甚大,明顯偏離市場趨勢。概勞保紓困貸款申貸者多為經濟困難的弱勢者,且政府辦理此貸款主要目的是照顧勞工,絕非僅以基金收益為主要考量。年關將近,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檢討逾期利率相關規定,將92年至97年逾期利率統一調降至99年之2.92%,以落實勞保紓困貸款照顧勞工美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 勞保紓困貸款乃基於幫助勞工能在「歹年冬過好年」的目的,由勞保基金撥款辦理的貸款方案。自92年開辦至今,除94年因故曾停辦外,12年來已有超過104萬人次提出申請,讓許多遭遇急難困境的勞工因此能稍微安心度過年關。
二、 然根據勞委會統計,在已經申貸的104萬名勞工中,就有23萬人逾期未還款,欠款累積已達175億元。其中92年至97年間辦理該貸款的勞工,如因一時經濟困難、生活困頓,無法如期償還本息,將面臨負擔高達3.285%至4.475%不等的逾期利率,與99年貸款勞工逾期利率2.92%相較,差距甚大。
三、 概勞保紓困貸款申貸者多為經濟困難的弱勢者,而政府辦理此貸款主要目的是照顧勞工,絕非僅以基金收益為主要考量。考察近來市場利率多集中在2%至3%間,若維持目前逾期利率,顯然偏離市場趨勢,且貸款因利率越滾越多,勞工更加無法負荷,反而加重勞工經濟負擔,如此更加無法達到照顧勞工的初衷。
四、 目前就業市場低迷,景氣不佳,勞工朋友經濟安全將面臨考驗,主計總處統計10月份失業率攀升到4.33%,明年第一季人力需求也創三年半來最慘。年關將近,本席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檢討逾期利率相關規定,將92年至97年逾期利率統一調降至99年之2.92%,以落實勞保紓困貸款照顧勞工之美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