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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惠貞提案修法,陪產假加倍、生理假給薪! 刊載者:江惠貞委員 刊載日期:2014/04/14

本院江惠貞委員, 鑒於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僅給予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三日陪產假,對於生產配偶以及子女之照顧顯有不足,故擬具第十五條修正草案,將陪產假由三日延長為五日。此外為使不併入病假計算之生理假,也能比照病假依半薪給付,讓立法意旨更形明確,修正第十四條條文,最後因應政府組織改造,將本法之中央主管機關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修正為勞動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