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參加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
刊載者:江惠貞委員
刊載日期:2014/05/13
案由:
本院委員江惠貞等26人,鑒於《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預定於2015年巴黎會議時將完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新協定,以取代延期的《京都議定書》;2014年12月1日至12日將於祕魯舉辦第20屆締約方大會及京都議定書第10屆締約方會議(UNFCCC COP20 / CMP 10),討論相關草案;因此今後2年的會議勢必關係全球節能減碳的管制作為和「綠色氣候基金」的籌備運用至為重大,對於我國產業經濟和永續發展也必然有重大影響,爰建議立法院與行政院應繼去年出席波蘭會議之模式,持續派員參加,並請外交部協助經費及相關安排。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是否有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