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保障導盲犬權益
刊載者:江惠貞委員
刊載日期:2014/04/24
案由:
本院委員江惠貞、楊玉欣、李貴敏、陳碧涵、廖國棟、詹凱臣、陳怡潔等25人,鑒於我國有6萬多名視障者,合格的導盲犬40餘隻,分配比例僅0.06%。訓練一隻合格導盲犬過程已相當辛苦且所費不貲,然攻擊導盲犬之事件仍然層出不窮,以致視障者權益受到嚴重損害,為建立更友善的導盲犬環境,並遏止攻擊導盲犬之違法行為,爰提案修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及第100條,禁止他人對於導盲犬引領視覺功能障礙者時,做出干擾、攻擊導盲犬之行為,並訂定罰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