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
刊載者:李桐豪委員
刊載日期:2013/09/17
第6條、第14條、第21-1條、第31-1條
增加飼主責任及動物保護講習教育,並課以獸醫師責任,要求其執行職務期間發現受虐動物之通報義務,藉此減少棄養與遏止虐待動物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