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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電視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邱志偉委員 刊載日期:2012/12/22

公共電視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由:本院邱委員志偉等 人,為有助於立法資訊的公開化、透明化,加強民眾之民主法治觀念,並使本院委員在立法問政方面之投入,能為民眾所瞭解,參照美國頻道C-SPAN及英國BBC國會頻道之經營理念,賦予公共電視全程轉播立法院議事現場不加任何評論之任務,以有別一般頻道播出剪輯過之畫面,爰提出公共電視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請公決。

說明:

一、 立法資訊的公開化、透明化,有助於加強民眾之民主法治觀念,促成立法資源公平使用,更可使民眾瞭解立法者審慎研討之法案,及其問政議事效能。

二、 美國頻道C-SPAN及英國BBC國會頻道之經營理念,在於完整呈現該國議會之議事現狀,節目之製作係基於公益性。

三、 我國公共電視之目的,在於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以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為有助於國民參與政治事務,共同監督政府施政與國會運作,特賦予公共電視全程轉播立法院議事現場不加任何評論之任務,以有別一般頻道播出剪輯過之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