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邱志偉委員
刊載日期:2012/12/22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由:本院邱委員志偉等 人,為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四條條文規定,立法院公聽會之召開,限定需以審查院會交付之議案為前提,顯然無法針對社會迫切關注之重大議題,尋求各方意見,以供立法委員研擬或審查相關議案時參考,爰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委員會召開公聽會,需以審查院會交付之議案為前提之文字。是否有當?請公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