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刊載者:邱志偉委員
刊載日期:2013/03/08
案由:本院委員邱志偉等__人,鑒於藥事法中第九章(罰則)部分條文針對有關製造、輸入、販賣、供應、意圖販賣劣藥者的行為處罰與罰鍰未能收有效嚇阻之效,該等罪行仍屢見不鮮甚至有猖狂之勢,輕者造成無辜者財物損失,重者有致人健康損害之憂,令民眾就醫憑添疑慮與不安,更損及整體社會之信賴感。爰此,擬修定本法加重刑度並提高罰金,以收法律教化之成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