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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邱志偉委員 刊載日期:2013/03/08

全民健康保險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由: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 人,鑒於二代健保之修正乃為穩定健保財務,創造更公平之繳費原則,然二代健保實施後,受刑人享有健保資源卻無需繳納保費,反觀一般失業民眾每月不但需設法籌措財源給付自身保費,更要再替犯罪者繳納健保費,實為不公平之情事。為維護全民健康保險法之公平正義原則,爰此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要求受刑人按月自行給付全額健保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