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
刊載者:許智傑委員
刊載日期:2012/05/22
為因應在職進修情形之普及,並鼓勵一般民眾繼續進修,以提升我國人力資源之競爭力。爰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草案,納入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接受大專院校以上之教育學費,得以特別扣除額形式扣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