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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推動「集會遊行保障法」取代集會遊行法 刊載者:鄭麗君委員 刊載日期:2012/02/23

本院委員鄭麗君等 人,為落實憲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四條保障人民言論自由與集會結社自由之精神,去除戒嚴思維,重新定位集會遊行法以「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為目的,。爰擬具「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同時更正法律名稱為「集會遊行保障法」,重新界定主管機關,明確化國家保障集會遊行之義務,廢除許可制、改採自願報備制,並廢除禁制區之限制級命令解散之制度等。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會遊行保障法取代集遊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