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刊載者:盧秀燕委員 刊載日期:2014/05/23

有鑑於日前內政部針對放假日適逢週六或週日一律補假之決議,嗣經勞動部解釋,該決議僅適用公務員,一般勞工不適用之,爰為保障民眾放假之權益,本席提出增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及修訂同法第三十九條放假日適逢週六或週日一律補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