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提案]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案
刊載者:賴士葆委員
刊載日期:2011/12/14
增訂國營事業發行公司債可排除公司法之相關限制、發行的公司債必須指定用途與立法院同意監督機制,以利國營事業資金籌措與保障投資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