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鄉疑似汞污泥
刊載者:邱鏡淳委員
刊載日期:2001/12/07
案由:本院邱委員鏡淳,針對新竹縣新豐鄉疑似汞污泥
案,延宕多時一直未獲圓滿解決,主要原因係因主管機關
對於一般廢棄物或有害廢棄物之認定標準不一,不僅導致
地方政府處理困難,也造成民眾的疑慮,為避免有害廢棄
物影響民眾健康,政府主管單位應儘速檢討相關檢測辦法
並協助地方處理善後,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 去年八月底新竹縣新豐鄉道化街爆發疑似汞污
泥污染,但是,該批疑似汞污泥的固化物卻被移置新豐鄉
他處後,卻遲遲未見處理,由於汞污泥係有毒廢棄物,如
流入地下水系統,恐將影響民眾健康,已引發新竹地區民
眾嚴重疑慮。
二、 究其原因,行政院環保署檢測新豐鄉疑似棄置
汞污泥固化物,前後五次檢測,到底有害無害、反覆不
定,顯見環保署有害廢棄物的認定標準與清理程序,已產
生極大之漏洞,造成地方政府與民眾極大的困擾。
三、 因此,政府主管單位應儘速檢討有害事業廢棄
物之管制措施與檢測標準,以減輕社會大眾之疑慮,同
時,對於新豐鄉疑似汞污泥之廢棄物,如為有害物質,應
儘速清運,以維民眾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