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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高雄生物科技園區質詢 刊載者:王鍾渝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6

本院王委員鍾渝,為行政院設置「高雄生物科技園區」,

迄未就「研發中心」抑或「生產中心」,甚至所謂「農業

生技專區」明確定位,要求行政院應即就國家生物技術發

展方向、兼顧南北均衡發展與區域特性,提出具體規劃方

向與時程,俾使地方政府與當地產、學、研等得以順利整

合推動。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生物技術研發具有知識密集、高風險、投資時間長,

以及研發成功後的專利權獨占特性,世界先進國家多規劃

為聚落型科技園區,設置國家型臨床檢驗中心,推動產、

官、學、研技術整合,期以規模經濟與專業分工來降低廠

商研發成本,提升國際競爭力。

二、日前行政院提出「六年經濟建設計畫」,其中眾所矚

目的「兩兆雙星」產業政策,已明確宣示生技研發將是未

來極具發展潛力產業,政府十年內將投入一千億推動生物

技術研發的的宣示,積極做多心態可見一斑。

三、全國廿一縣市,不論環境區位優劣,不管基礎設施是

否充足,都希望設立科學園區,向中央爭取,如此濫設科

學園區,不但有違「群聚效益」原則,為創造閒置工業區

埋下伏筆,更將導致政府資源分散,無法發揮統合功能。

四、高雄具有「基礎建設完備」、「生活機能完整」與

「學術研究完善」的優勢,加以國際級水準亞蔬中心的水

產、畜產試驗所,農改場,與即將南下的中央研究院南部

分院等,足以成為西部科技走廊的生物技術研發重鎮;所

缺者,惟政府積極主導政策,與地方政府、當地產、學、

研等通盤規劃而已。

五、眼見北部「台北知識園區」在政策、資金、人才集中

成形之際,行政院實應考量國家生物技術發展方向、南北

均衡發展,兼顧區域特性,就設置「高雄生物科技園區」

之發展方向預作規劃,俾使地方政府與產業界有所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