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雄生物科技園區質詢
刊載者:王鍾渝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6
本院王委員鍾渝,為行政院設置「高雄生物科技園區」,
迄未就「研發中心」抑或「生產中心」,甚至所謂「農業
生技專區」明確定位,要求行政院應即就國家生物技術發
展方向、兼顧南北均衡發展與區域特性,提出具體規劃方
向與時程,俾使地方政府與當地產、學、研等得以順利整
合推動。爰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生物技術研發具有知識密集、高風險、投資時間長,
以及研發成功後的專利權獨占特性,世界先進國家多規劃
為聚落型科技園區,設置國家型臨床檢驗中心,推動產、
官、學、研技術整合,期以規模經濟與專業分工來降低廠
商研發成本,提升國際競爭力。
二、日前行政院提出「六年經濟建設計畫」,其中眾所矚
目的「兩兆雙星」產業政策,已明確宣示生技研發將是未
來極具發展潛力產業,政府十年內將投入一千億推動生物
技術研發的的宣示,積極做多心態可見一斑。
三、全國廿一縣市,不論環境區位優劣,不管基礎設施是
否充足,都希望設立科學園區,向中央爭取,如此濫設科
學園區,不但有違「群聚效益」原則,為創造閒置工業區
埋下伏筆,更將導致政府資源分散,無法發揮統合功能。
四、高雄具有「基礎建設完備」、「生活機能完整」與
「學術研究完善」的優勢,加以國際級水準亞蔬中心的水
產、畜產試驗所,農改場,與即將南下的中央研究院南部
分院等,足以成為西部科技走廊的生物技術研發重鎮;所
缺者,惟政府積極主導政策,與地方政府、當地產、學、
研等通盤規劃而已。
五、眼見北部「台北知識園區」在政策、資金、人才集中
成形之際,行政院實應考量國家生物技術發展方向、南北
均衡發展,兼顧區域特性,就設置「高雄生物科技園區」
之發展方向預作規劃,俾使地方政府與產業界有所依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