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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非營業基金質詢 刊載者:王鍾渝委員 刊載日期:2002/05/17

本院王委員鍾渝針對政府所屬各類型基金五年間由廿七個

劇增至九十七個,債務累計隱藏達八千五百二十億新台

幣,持續擴大財政黑洞乙案提出質詢。據了解,政府基金

類型龐雜,總額高達全年度政府預算的半數,尤有甚者,

許多基金沒有自給自足的運作原則,營運績效不彰,甚至

涉嫌政商勾結圖利私人,造成全國納稅人重大損失!本席

憂心,近年來政府財政赤字快速惡化,行政院為規避公債

法舉債上限,將持續濫用非營業基金中的償債基金舉債,

讓國家加速步上「破產」的危局。爰此,本席要求行政院

正式「基金黑洞」的嚴重性,就強化保管運用辦法落實立

法監督的方向速謀對策,並就各基金使用績效制定短、

中、長期目標管理機制,將基金汰弱留強,使國家資源得

有效運用。

說明:

一、非營業基金的設立,應以自給自足原則為之,從九十

一年度預算統計來看,各基金短絀合計約一千七百四十億

元,政府礙於經費僅補貼三百一十億,高達一千四百三十

億的赤字,已突顯非營業基金的財務規劃運用潛藏重大危

機。

二、本席憂心,政府為了規避公共債務法百分之十五管制

上限,將超出部分再用非營業基金中的債務基金來舉債,

如此以債養債、引鴆止渴的做法,將持續擴大財政黑洞,

讓非營業基金淪為操弄「政府財務報表」的工具。

三、就國家整體財政而言,非營業基金的虧損是政府的赤

字,更是全民未來必須「概括承受」的重擔。目前近百個

非營業基金,許多績效不彰,許多與政府部門任務重疊,

甚至有不當投資致虧損連連。本席要求行政院應正視基金

黑洞的嚴重性,即刻朝強化基金保管運用法制化,落實立

法監督,建立目標管理監督機制,逐步汰弱留強,俾使國

家資源有效運用,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