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尤委員清針對本週日 (3/30/2002) 在台灣發生規模
達6.8的強烈地震,並且造成了全台5人死亡、272人輕重
傷,雖然這次的震令人災並未導致911一般的嚴重災情,
但從這幾年的經驗可以看出,政府在事先的防災政策和事
後的救災工作上,都還有許多改進的空間,為監督政府落
實防災政策,以使未來天然災害的傷亡降到最低,特向行
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有效資訊”應該在第一時間迅速傳遞
以這次的地震為例,災害發生之後三分鐘內各有線電視頻
道便陸續傳送出地震的資訊,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但是在
接下來一個小時內,所報導的資訊一再重複而且荒腔走
板,播放自家電視台內災情嚴重者有之,在馬路上採訪路
人心情有之,唯獨不見任何對災民有幫助的資訊。
本席認為,在災害發生的危急時刻時,民眾知道”接下來
該作什麼”以及”政府正在作什麼”,遠比重複接受各地
災情來得重要。對此,本席強烈要求政府在平時就事先建
立一套與電視台的防災合作機制,透過與相關單位(如氣
象局)的支援,以期望在天災發生的第一時間,便能告知
民眾政府的救災進度,提醒各項自救和臨時收容場所以及
後續餘震,海嘯等的預測。
2.相關單位事先演練大型災害協調機制
理論上政府不可能負擔一支隨時能投入大型救災的隊伍,
但是我們不可輕忽台灣位處地震帶的事實,隨時做好面對
大型地震的準備。舉例而言,當災難發生時,本國救災中
心與國際隊伍的合作便可彌補國內資源的不足。日本在關
東地震時,24小時內國際專業救災隊伍便已整裝待發,但
是該國外交部卻因各項理由拖延了將近三天,引發各界指
責。我國在921大地震時,也因為地方單位與國際救難小
組的溝通不良,而使得這些國際友人不是重複在同一個地
方搜尋,就是到處在災區盲目詢問是否有人需要協助。
此外,地震災害通常伴隨資訊傳輸中斷,導致救災困難重
重,政府宜考慮多配置衛星電話,並加強橫向間的聯繫,
以免在大型災害發生時延誤了救災的第一時間。
3.追求虛浮的世界最高建築:背後代價知多少
去年延燒四十多小時的汐止東方科學園區的一場火災,嚴
重暴露出台灣超高大樓的救火防災問題;根據事後資料顯
示,汐止東方科學園區向縣府提出的「建物公安簽證申
報」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均不符合相關規定,
也未依縣府改善期限內進行改善,換句話說,地方政府等
於作了這場大火的幫兇。
事實上,由於雲梯的高度限制,許多大樓的火
災應變都必須以自救為主,輔以主管機關嚴密的監督,以
日本鐵道(JR)名古屋車站一棟高達二百四十五公尺的JR
中央高塔為例,大樓內各個角落,共設置四萬五千個自動
噴水裝置點,及六百五十個室內消防栓。另一方面,名古
屋消防局為了這棟新超高大樓,從一九九九年二月至正式
啟用的十個月間,共進行了一百七十次的安檢,台灣在沈
溺於世界第一高樓的美夢時,更重要的是如何學習到同樣
等級的防災經驗。
4.建築法規應積極修正
再以同樣位處地震帶的日本為例,多年來的震災災害提供
了官方和民間許多的經驗,並據以修正建築法規。資料顯
示,日本近幾年來在地震中倒塌的建築物中,很少是興建
於20年之內的房屋,究其原因,除了屋齡較新之外,法律
上的對建材和施工的要求裁示將傷亡降到最低的主要功
臣。
因此本席建議政府,應該儘速將台灣過去的地震資料庫加
以整理,依照各地的實測記錄將台灣劃分不同等級,在施
工時給予不同的耐震要求,此外針對某些特定建築物,在
災害發生時,往往會擔任有救災或收容等任務(如學
校),因此抗震的要求就要高於一般的建築物,以使後續
的救難工作可以順利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