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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儘速建立重大災害配套應變措施 刊載者:尤清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11

本院尤委員清針對本週日 (3/30/2002) 在台灣發生規模

達6.8的強烈地震,並且造成了全台5人死亡、272人輕重

傷,雖然這次的震令人災並未導致911一般的嚴重災情,

但從這幾年的經驗可以看出,政府在事先的防災政策和事

後的救災工作上,都還有許多改進的空間,為監督政府落

實防災政策,以使未來天然災害的傷亡降到最低,特向行

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有效資訊”應該在第一時間迅速傳遞

以這次的地震為例,災害發生之後三分鐘內各有線電視頻

道便陸續傳送出地震的資訊,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但是在

接下來一個小時內,所報導的資訊一再重複而且荒腔走

板,播放自家電視台內災情嚴重者有之,在馬路上採訪路

人心情有之,唯獨不見任何對災民有幫助的資訊。

本席認為,在災害發生的危急時刻時,民眾知道”接下來

該作什麼”以及”政府正在作什麼”,遠比重複接受各地

災情來得重要。對此,本席強烈要求政府在平時就事先建

立一套與電視台的防災合作機制,透過與相關單位(如氣

象局)的支援,以期望在天災發生的第一時間,便能告知

民眾政府的救災進度,提醒各項自救和臨時收容場所以及

後續餘震,海嘯等的預測。

2.相關單位事先演練大型災害協調機制

理論上政府不可能負擔一支隨時能投入大型救災的隊伍,

但是我們不可輕忽台灣位處地震帶的事實,隨時做好面對

大型地震的準備。舉例而言,當災難發生時,本國救災中

心與國際隊伍的合作便可彌補國內資源的不足。日本在關

東地震時,24小時內國際專業救災隊伍便已整裝待發,但

是該國外交部卻因各項理由拖延了將近三天,引發各界指

責。我國在921大地震時,也因為地方單位與國際救難小

組的溝通不良,而使得這些國際友人不是重複在同一個地

方搜尋,就是到處在災區盲目詢問是否有人需要協助。

此外,地震災害通常伴隨資訊傳輸中斷,導致救災困難重

重,政府宜考慮多配置衛星電話,並加強橫向間的聯繫,

以免在大型災害發生時延誤了救災的第一時間。

3.追求虛浮的世界最高建築:背後代價知多少

去年延燒四十多小時的汐止東方科學園區的一場火災,嚴

重暴露出台灣超高大樓的救火防災問題;根據事後資料顯

示,汐止東方科學園區向縣府提出的「建物公安簽證申

報」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均不符合相關規定,

也未依縣府改善期限內進行改善,換句話說,地方政府等

於作了這場大火的幫兇。

事實上,由於雲梯的高度限制,許多大樓的火

災應變都必須以自救為主,輔以主管機關嚴密的監督,以

日本鐵道(JR)名古屋車站一棟高達二百四十五公尺的JR

中央高塔為例,大樓內各個角落,共設置四萬五千個自動

噴水裝置點,及六百五十個室內消防栓。另一方面,名古

屋消防局為了這棟新超高大樓,從一九九九年二月至正式

啟用的十個月間,共進行了一百七十次的安檢,台灣在沈

溺於世界第一高樓的美夢時,更重要的是如何學習到同樣

等級的防災經驗。

4.建築法規應積極修正

再以同樣位處地震帶的日本為例,多年來的震災災害提供

了官方和民間許多的經驗,並據以修正建築法規。資料顯

示,日本近幾年來在地震中倒塌的建築物中,很少是興建

於20年之內的房屋,究其原因,除了屋齡較新之外,法律

上的對建材和施工的要求裁示將傷亡降到最低的主要功

臣。

因此本席建議政府,應該儘速將台灣過去的地震資料庫加

以整理,依照各地的實測記錄將台灣劃分不同等級,在施

工時給予不同的耐震要求,此外針對某些特定建築物,在

災害發生時,往往會擔任有救災或收容等任務(如學

校),因此抗震的要求就要高於一般的建築物,以使後續

的救難工作可以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