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環狀線
刊載者:尤清委員
刊載日期:2004/04/23
本院委員尤清有鑑於,「台北捷運環狀線」有興建必要,
建請中央政府比照捷運工程補助款比例(即百分之八十
五)補助台北縣政府取得工程用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一、「台北捷運環狀線」經台北縣政府多次協商,並委託
交通大學研究,在八十二年重新提完整計劃案,經交通部
在八十八年准許依照「大眾捷運法」興建在案。
二、「台北捷運環狀線」是台北縣境內連接捷運既有路網
之中運量捷運系統,促使台北都會捷運網之形成,實有興
建之必要。
三、「台北捷運環狀線」工程用地取得部分,需要七十八
億八千百多萬元,因台北縣財源拮据,無力負擔,請中央
以專案報請修法,比照工程款補助八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