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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捷運環狀線 刊載者:尤清委員 刊載日期:2004/04/23

本院委員尤清有鑑於,「台北捷運環狀線」有興建必要,

建請中央政府比照捷運工程補助款比例(即百分之八十

五)補助台北縣政府取得工程用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

詢。

一、「台北捷運環狀線」經台北縣政府多次協商,並委託

交通大學研究,在八十二年重新提完整計劃案,經交通部

在八十八年准許依照「大眾捷運法」興建在案。

二、「台北捷運環狀線」是台北縣境內連接捷運既有路網

之中運量捷運系統,促使台北都會捷運網之形成,實有興

建之必要。

三、「台北捷運環狀線」工程用地取得部分,需要七十八

億八千百多萬元,因台北縣財源拮据,無力負擔,請中央

以專案報請修法,比照工程款補助八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