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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優先興建高山纜車地點 刊載者:尤清委員 刊載日期:2004/04/27

本院委員尤清有鑑於,經建會日前通過建議「四大優先興

建高山纜車地點」,初步選出雪山、南湖大山北峰、合歡

山東峰與玉山北峰等,在國人尚未達成共識前,建請政府

審慎評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經建會委託所作的「興建高山纜車評估報告」評估標

準以觀光需求、山峰景觀獨特性、交通便利性、工程條

件、環境衝擊與成本等經濟考量,但未考量環境保護、景

觀生態、水土保持等永續發展因素。

二、台灣島內因人口密度,開發壓力大,自然保護區屈指

可數,因此更需要加強保護日漸受到人工侵蝕的自然環

境。世界各國為保護自然文化資源,不乏明令禁止或限制

興建纜車,以避免超過遊憩容許量,如美國大峽谷、日本

富士山和秘魯的印加文化遺址等。

三、提倡國內觀光旅遊必須提高旅遊代價與遊憩品質,使

人們更尊重當地的自然資源與文化,結合人文生態旅遊,

構思創意,深化內涵,增加旅遊資源與遊憩空間,逐步提

昇整體旅遊水準。而興建觀光纜車只是吸引觀光客的方法

之一,如果放任各地方政府採BOT案興建觀光纜車,恐怕

國內觀光未蒙其利,而生態環境先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