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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節目內容失當 刊載者:尤清委員 刊載日期:2003/10/02

本院尤委員清,鑑於近日電視節目因收視競爭與壓力,使

得節目內容越來越趨向灑狗血、煽情、火爆,且劇中的對

白明顯隱含暴力,容易對兒童及青少年身心造成不良作

用,此等節目竟大辣辣的選在普遍級時段播出,劇中對白

更成為青少年模仿的對象,就以往的例子來看,很多戲劇

節目即使在遭新聞局罰款後,竟依然故我的連播一、二百

集,完全以電視台廣告收益及收視率為首要考量,在此特

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1.近年來由於社會開放,許多電視節目為了迎合觀眾口

味,逐漸讓節目走向惡性競爭,嚴重扭曲社會良善風俗及

正確的價值觀。無論是綜藝節目或是連續劇接連出現煽

情、暴力、言語充滿性暗示,有仇必報等歪曲現實的節目

意涵,而大部分的節目,竟都在普遍級時段播放,嚴重影

響青少年及兒童的身心健康,誤導大眾,凸顯社會不需要

溫情的良善,轉而需要暴力以表現自我的憤怒,甚至將觸

犯法律視為英雄式的勇猛,面對此等社會怪象,本席強烈

感到不安及憂慮。

2.現在連續劇的內容大多隱含暴力意涵,黑道亮槍強行押

人、動用私刑、警方辦案可以作假包庇、立委可以讓黑道

收買等等畫面,幕幕的深刻劇情已在民間開始發酵,均對

社會早成嚴重的誤導,同時也對兒童身心產生不良作用,

實在不適合在分級的普級時段播出。但在新聞局予以罰款

後,很多節目卻依然故我的播出,然新聞局亦無法可管,

本席對此表示強烈質疑。

3.再者,許多綜藝節目,大開女性玩笑、節目造假煽情,

言語諸多性暗示,嚴重扭曲社會價值觀,此等節目,由於

娛樂性質極高,廣為大眾所喜愛,但明顯將良善之社會風

氣於無形中扭曲變質,同時嚴重誤導青少年,本席建議新

聞局應當提出有效的管理方式,以免不良的電視節目繼續

在普遍級時段肆無忌憚的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