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尤委員清鑑於國內中小企業經營環境惡化,在成本上
必須面臨來自中國大陸的強烈競爭,而在技術轉型的扶植
上,卻苦候不到政府如同對高科技產業一般關愛的眼神。
綜觀行政院對於中小企業的扶植,一直圍繞在資金的融通
上,顯示經濟部的政策不但沒有辦法提供服務性的功能,
甚至背離國內產業的實際需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 效法日本模式,防止中小企業連鎖倒閉
過去三十年來台灣的所令人津津樂道的經濟奇蹟,主要由
充滿活力與彈性的中小企業所創造,即使近幾年來,台灣
經濟的光環已經被一些明星級的高科技產業所取代,但中
小企業依然是我國經濟成長的命脈,根據統計,中小企業
家數約佔我國營利事業的98%,而員工雇用數目更是高達
728萬人(約佔全國就業總人數的77.6%),每年產值約佔全
台灣營利事業的47.58%,由此可見,中小企業依然是我國
經濟發展的基礎所在。
<中小企業設立數目逐年降低
但歇業家數相對攀升>
由上圖可以看出,自民國89年以來,中小企業的新設立
數目便逐年下降,而解散歇業的數目卻維持在相對較高的
水準,就如同本席所指出,中小企業一直是營利事業的主
體,若是倒閉的風潮不能及時阻止,不但失業率會節節高
昇,更可能引起整個經濟與社會的不安。對此,本席建議
因此政府對中小企業的首要措施之一便是減緩不景氣的衝
擊,設法降低中小企業的倒閉現象。
根據日本的經驗,防止中小企業倒閉須有完整的配套措
施,本席建議政府應該從金融面,信用保證與企業互助的
制度上多管齊下,首先評估具有創新能力與競爭優勢,但
過去受限於信用度不足的業者,提供專責的信用保證機
構,以使其能夠順利拓展業務。另外為防止因為不景氣而
發生連鎖倒閉的情況,經濟部應該輔助中小企業成立互助
金的制度,讓業者所繳納的互助金款項可享有營利事業所
得稅上的減免。一方面減輕政府財政補貼上的壓力,另一
方面可以降低中小企業因為主要客戶倒閉而帶來的重大衝
擊。
2. 服務業與製造業的扶植政策應該相互區隔
由於服務業與製造業的經營模式差別很大,因此政府對不
同類型中小企業的協助也應該採取不同的思考模式。
? 製造業部分
台灣的中小型製造業未來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全力整
合成為大型企業的衛星工廠,一是藉由創造附加價值在國
際市場上立足。從實際數據上來看,過去中小型製造業的
銷售多半還是以內需市場為主(高達8成以上),而近幾年
來的外銷市場的趨勢更是明顯地由國內大廠主導,.因此
政府的首要之務便是協助中小型製造業與大型國內企業之
間的聯繫,透過系統化的輔導讓兩者呈現共存共榮的局
面。
此外,從許多國家的例子可以看出,當開發中國家逐漸享
有比較高的生活水平時,勞動成本必然上升,進而影響到
標準化產品製造商的競爭力。在提到創新時,政府總是從
大型企業的觀點出發,傾全部資源支持有發展潛力的尖端
產業,但是近幾年來有許多中小企業藉由本身的創新,在
一些被視為非高科技的領域照樣能夠研發出高附加價值的
產品,因此本席建議政府不妨建立專責機構來以計畫地協
助中中小企業提升,除了尋找低廉成本的海外生產基地之
外,還能夠幫助小型製造業研發,以脫離長期依靠價格競
爭的局面。
? 服務業部分:
一般提到中小企業時,大多數人心中所想到的多半是製造
業,政府的思維邏輯也常常侷限於此。但是從實際數據來
看,國內超過100萬家的中小企業中,有超過8成以上屬於
廣義的服務業,因此政府斷無忽視這個重要產業的道理。
然而,過去政府的產業策略多半著眼於大型跨國企業,許
多專案也以輔導製造業研發為重點,而灑下大筆鈔票所請
來的管理大師也對於國內小型企業所知有限,難以發揮輔
導的效果。事實上中小型服務業最常面臨的困境在於缺乏
國際化的視野,加上企業主缺乏專業化的輔導,只能透過
模仿與經驗的累積來生存。本席建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
該以專案方式,鼓勵大學管理學院對中小型服務業進行專
案研究,以切合業者的實際需要。事實上,中小型服務業
的行銷財務等商業管理模式亟待政府積極輔導,政府大可
以委託顧問公司輔導這些企業主,否則緊緊擴大中小企業
信保基金額度,實在難以照顧到這些面對生存危機的中小
型服務業。
最後,本席要提醒政府,在製造業紛紛外移中國大陸之
際,中小型服務業出走的情況相對較少,當我們呼籲企業
根留台灣的同時,應該以更負責任的態度照顧這些龐大的
中小企業,以充分發揮政府服務性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