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頻傳
刊載者:尤清委員
刊載日期:2004/10/06
本院委員尤清有鑑於最近一連串死亡車禍讓人怵目驚心。
警察大學指出,車禍百分之九十五出自人為疏失,所以改
善交通要從改善人的用路習慣做起。但似乎疏忽了交通規
劃者的責任。台灣每年有數千人因車禍死亡,受傷逾三十
萬人,肇事率高過德國、日本一倍以上,然而其中原因,
絕不只都出在用路人的疏失。相關單位和企業進行都市發
展計劃時,有無落實相關法規,確實做到影響評估及容積
率管制?本席認為相關單位應正視此問題,特向行政院提
出質詢。
說明:
一、主管機關放任:台灣職業駕駛人經常疲勞開車,大貨
車司機在獎金制度下,日行千里者不乏其人,有時甚至在
駕駛座上處理排泄問題。長途大客車和計程車司機幾乎天
天超時工作,俾在激烈競爭中求生。政府原可以透過管理
來減緩部分問題,但主管機關卻放任業者各行其事。
二、道路及周邊的管理:台灣近年興建了許多快速道路,
但往往計畫一出爐,建商就開始在匝道附近搶建大型社
區,使匝道附近高樓社區林立。千餘戶大社區與匝道共用
一組紅綠燈,每天上下班時間,幾千輛汽機車從平面道
路、地下停車場出口,湧進由匝道快速下駛的車陣裡,交
通怎會不複雜?建築管理法本來規定,興建大型集合住宅
要做交通影響評估,並實施容積率管制,避免公共設施不
敷使用。然而一棟棟大廈搶蓋起來後,建商撈飽走人,交
通問題則丟給社會大眾去忍受;駕駛人一分鐘前還以九十
公里時速馳騁,下一分鐘就塞在車陣裡。敢問相關單位有
無落實管理辦法?
三、以西濱公路為例,設計之初是以時速八十公里為設
想,採封閉式、立體交叉的模式行車;不料,一遇地方杯
葛,路政單位便一路退縮。如今路寬雖逾三十公尺,卻遍
設紅綠燈,不僅無法發揮替代高速公路的功能,還經常壅
塞,事故不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