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委員尤清有鑑於從十一月八日二十三時五十四分規模
六點七的強震迄今,已先後發生四個規模在五點○以上的
地震,包括十一月九日三時三十八分規模五點三、十一月
十日二十二時四十八分規模五點五,一直到十一月十一日
十時十六分規模六點○的強震。且經專家指出,未來仍有
可能發生地震規模五左右的地震。本席認為相關單位應正
視台灣本土地處地震帶,含有多處地質斷層,研擬防災計
畫及配套制度及相應機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以同屬位處地震帶的日本來看,日本政府因為九年前
阪神大地震救災速度太慢而遭批判,所以這次的危機管理
做得非常好;在一九九五年後便重整緊急時態對應手冊,
有關大規模地震,祇要「震度六、東京都二十三區震度五
以上」,便在首相官邸設置官邸對策室,由內閣危機管理
監來統籌,而且二○○一年中央部會重組後常設有防災
相。
二、二十三日晚間地震發生四分鐘後,在首相官邸便成立
了官邸對策室,也馬上成立非常災害對策本部,由防災相
村田擔任部長,隨即採取各項對應,並到災區視察,瞭解
災區需要,其中主要還是部會間合作確保每天二十二萬份
的食糧,除了農水省的儲備乾糧外,也從自衛隊以及鄰近
的縣市等調度,由自衛隊運送,此外還包括加強生活線的
修復,如加派發電機車,除了當地的東北電力外,指示鄰
近三家電力公司全力支援,提供瓦斯筒及汽油等;另外,
日本政府還在新潟縣縣政府內設置有現地連絡協調室,二
十五日升格為現地支援對策室,人員也從十四人增加為三
十人,以便瞭解災區現場需要,因為中央政府拚命調度各
地儲備的乾糧,但卻無法因應災區氣溫低,災民想吃飯糰
以及熱食,以及老人、幼兒等的需求。
三、自衛隊出動非常快,在阪神大地震時,因為有法律等
限制,自衛隊不等地方知事提出要求是無法出動的,所以
阪神地震發生時,兵庫縣政府機能本身停頓,知事拖了四
小時才要求派遣,後來法律改為如果「震度五以上地震,
自衛隊可以自行判斷派遣部隊」,而這次自衛隊在發生三
十六分鐘後便已經派出裝載有能傳送影像設備的直升機到
當地,其後四十三分鐘間陸海空三方自衛隊,共派出十架
飛機蒐集資訊,其中包括PC─3反潛機,距離災區最近
的陸上自衛隊第二普通科運隊,在發生後四十幾分鐘便已
經派了三十人到長岡以及十日町了。
四、本席認為相關單位可以參照日本此次震災期間應變作
為及災後處理辦法,針對台灣本土予以適當修正,以達到
有效減少災情。例如加速應變機制、授權地方單位快速處
置災情、修正相關法令編列災後重建預算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