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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障礙環境 刊載者:尤清委員 刊載日期:2004/12/03

本院委員尤清有鑑於十二月三日是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然

反觀打著營造「全民打造無障礙的城市」的推展成效為

何,實值檢討。本席認為相關單位應化口號為實際做為,

體恤身心障礙者生活上的諸多不便,真正打造無障礙的城

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的主題是「全民打造無障礙的城市」,然而看看

推展成效,令人汗顏。我國於民國六十九年頒訂殘障福利

法、八十六年更名並修訂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制訂至今

已廿五年。若說政府對無障礙環境的推動不盡心力、不聞

不問,那是有失公道;但如果說政府對無障礙環境的建立

不夠積極,是有道理的。身心障礙者福利團體從早期「建

立無障礙環境」的呼籲,到今年「全民打造無障礙的城

市」訴求,僅是口號不同,實質要求無異,仍是建議大眾

公平對待弱勢,以及建立無障礙的環境,由此說明了使用

者的需求仍未實現。

二、無障礙的建立是所有身心障礙福利的基石。沒有無障

礙的環境,其它協助身心障礙的福利舉措將是事倍功半。

文明進步的社會應該是尊重每個生命體的社會,身心障礙

者應與常人般,享有憲法賦予的基本人權,包括就學、就

醫、就業以及參與各項公共事務的權利。隨著社會進步及

提升,政府應該擴大其關心的層面至弱勢的休閒娛樂及安

養等福利措施。

三、本席認為,落實打造無障礙的城市,努力的方向應包

括:一、建立友愛友善祥和的城市。二、建立尊重體恤弱

勢的觀念。三、建立人人可搭乘的大眾交通工具。四、建

立有教無類的校園無障礙空間。五、建立公平對待弱勢的

就業機會。六、各級政府以實際行動編列預算全面建立無

障礙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