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勞委會加速對勞保與健保差異之政令宣導!
刊載者:江昭儀委員
刊載日期:2002/04/01
本院江委員昭儀有鑑於國內有勞農保之人數眾多,民眾每
對重複加保全民健保屢有疑問,認其為浪費資源,重複加
保,致其繳交保費意願低落,甚或頻生爭議,民眾無所適
從,爰此,要求勞委會加速對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差
異之政令宣導,並研擬相關措施,指導民眾對現有參與之
保險制度作最有效之運用,以釋民疑,同時亦可避免國家
資源浪費,提升醫療品質。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全民健保自八十四年三月一日開辦迄今,已邁入第八
年,有多數的民眾除了全民健保之外,尚擁有農、勞工保
險、團體保險以及私人保險等其他保險,每種保險都有其
主要保障範圍,只要依照投保內容,除了給付醫療費用
外,還能依照投保內容申請保險給付。
台灣投保勞、農、公保人數共一千多萬人,以因公受傷而
住院為例,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使用勞
保以取代健保,門診復健期間勞保每月最多可領三萬零三
百八十元,最久領二年,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二萬
零七百元,最多領一年,主要是勞保醫療權益分為普通事
故醫療與職災醫療,因勞工如果因公受傷,可使用勞保門
診與住院,但必須到勞保局拿門診或住院單,如此可享有
免自付額、不必轉診、住後領取傷病給付較高門診或復健
期間亦可領傷病給付。
二、但一般民眾於投保時往往不了解投保內容,對保單條
文認識不清,很容易在理賠時發生糾紛,所以有任何疑問
或不滿意時,卻因資訊獲取之困難,而無法享有應有之權
益,保險資源無法做最有效之運用。
三、保險乃最大善意契約,於急難時提供救助,並維持基
本生活安全,若可充分發揮其功能,乃可達其老有所終,
幼有所養之大同世界理想。故為使國家現行之保險制度,
皆能發揮其最大之保險功能,本席要求勞委會應儘速加強
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之內容宣導,以使民眾能對此間
保險制度有更深入之瞭解,以對資源做更有效之運用。
